(一)坚持系统谋划,持续夯实改造基础。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
作模式。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城管、财政、发改、自然资
源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合力推进
改造工作;并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老旧小区改造的第一责任主
体,对改造工作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组织、职能部门协调指导、属地街道
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模式。二是全面摸清底数,
逐年分步实施。组织各县(市、区)摸清辖区 2000 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情况,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科学编制改造规
划,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时序,每年9月前生成次年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清单,变“钱等项目”为“项目等钱”;市住建局每年年初制定印发《X
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当年改造任务、项目清单、时间节点以及
工作要求。三是制定改造标准,明确改造原则。市自然资源局从“空间、要
素、特色营造”等方面对老旧小区改造做规划指引,先后出台《X市区老旧
小区微改造技术导则》《X市区公共空间微改造技术导则》等导则,通过梳
理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规范、有效。市住建局根据上级
部署,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将改
造事项分为基本民生类、安全底线类、环境设施完善类、公共服务提升类,
明确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应改尽改,完善环境设施和提
升公共服务的内容积极推进。
(二)坚持健全机制,持续提高改造效率。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参照省
上《关于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简化、优化老旧小
区改造审批流程,免于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大大提高改造效率;聚焦加装
电梯难问题,出台《关于印发建立市区老旧小区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实行统一布点规划、统一迁改管线、预留电梯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