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赦。”其不仅阐明要严格依据法令施行赏罚,而且违反法令取得功绩的
行为更要严惩,实际上强调了严格执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和实施要点。
战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改革家吴起在楚国施行变法时,提出要
“明法审令”,意图在明确和公开法律的基础上,推进依法行事和令出必
行。法家重要代表人物商鞅非常重视法的执行,他指出圣明的君主应“法必
明,令必行”,强调“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认为有法不行等于无
法。在执法的具体理念上,他提出“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
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在执法的具体实践中,他谨
遵严格执法原则,对于触犯律法的勋贵严格执行刑罚,甚至因太子触犯律法
而“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在韩国主持变法的申不害也非常重视
法令的执行,他在回应韩昭侯“法度甚不易行也”的问题时,指出“法者,
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今君设法度而听左右之请,此所以难行也。”实
际上是建议君王应拒绝左右人的请求,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按照功劳行赏、
依据能力授官。慎到提出“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有法而行
私,谓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
君长也。”既指出了法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又指出要防止徇私枉法,还
从百姓、官吏、君主三个身份界定了人与法之间的关系,强调执法者要严格
执法、誓死捍卫法律的施行。韩非子将严格执法视为君主治理国家的必然要
求,提出“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在如何严格执法上,韩非
子一方面提出“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指出法令的实施必须以严格遵照法
律执行赏罚为前提;另一方面提出“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
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要求严格公正执
法,而不应以执法对象的高低贵贱而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