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合法组织,其法人属于特别法人,依法承担农村
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
的职能,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四是规范财务监督。村(社
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依照财政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
会计核算,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范财务收支,由监事会、股东(股
东代表)大会依法对村集体财务进行监督。五是规范盈余分配。村集体经济
的盈余分配方案依照《章程》先由理事会提出意见,其次经股东(股东代
表)大会讨论通过,再经镇(街道)“三资”中心审核同意,最后经公示无
异议方可实施。
(二)完善“四类制度”保安全。一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了
促使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县政府出台了《X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
等六个办法》规范村集体经济管理,严格防范各类风险、规范决策程序、规
范经营运作、落实“村财镇管”、推进投资抵押登记、强化责任追究,对村
级“三资”管理半年检查,年终审计,确保了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规范,资
源利用合理,资产不流失,实现村集体经济保本增值。二是建立乡村振兴后
续资产管理制度。为了落实后续管理和监督责任,形成“县级统管、行业监
管、镇村主管、农户协管”的分级定责管理模式,县农业农村局出台了《X
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X县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X县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试行)》《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
施细则》规范“三资”运行管理机制,对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建立台账、
录入系统,使项目从建成到交付使用、运营管理、效益发挥到后期发展等全
过程,实行严格管理,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
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三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为了促进
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