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
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二)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中具有独特优势。建立党对国有
企业全面领导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
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途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由党的执政地位和
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决定的,是由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经济属
性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有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
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党组织通过
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员领导人员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发挥
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能够有效地把公司各个治理主体
融合起来,能够使党的领导渗透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党
组织以其自身具有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不
断引领国有企业保持正确发展方向,自觉担当起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有利
于形成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的必要性。国有企业结合中
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实际,治理结构的主体框架由“老三会”(党委会、职
代会、工会)转变为“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再演变为
“五会一层”(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经理层)。随
着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党
委领导作用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尤其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国有企
业治理机制发生了根本变化,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实践证
明,把党的领导引入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是国有企业更好发展的必然选择,
有利于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和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
科学发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