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工作规范》开展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4.实施行政处罚时,是否按
照《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裁量;5.是否及时清理
有关消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情况,告知承诺制
申请、受理、许可以及现场核查情况,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职业管理制度落
实情况,消防便民利企措施制定、落实情况,重点纠治消防审批把关不严和
乱审批、不按承诺时限审批,违法设置前置、增设申报材料,注册消防工程
师注册审批不规范,消防便民利企措施落实不到位、政策衔接不顺畅等问
题。主要包括:
1.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否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的范
围、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是否按照核查规则进行核查;2.是否按照相
关规定,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3.是否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或变相开
展审批,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中是否违法设置前置条件,要求提供于法无据的
证明材料;4.是否落实全省便民利企措施;5.推出便民利企措施后,是否存
在因消防执法推诿扯皮或者沟通协调衔接不够,造成企业群众办事难等情
况;6.有无因消防执法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舆情事件等情
况。
(三)消防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
(消防〔2023〕23 号)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检查对象
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数据录入、更新情况,消防监督抽查频次设置
以及计划实施情况,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和督改情况,政务服务“好差评”制
度落实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情况,重点纠治“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