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中央有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纪委全
会、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等重要场合,多次对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重要
论述。2017 年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强调:“要坚持无禁
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
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2022 年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
XX 大上再次对“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进行了强调。2024 年1月,习近平
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严
肃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
听、以儆效尤。加大对行贿所获不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习近平总书
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惩治受贿行贿行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
(二)法律法规有规定。2015 年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行贿犯罪
的处罚力度,增加规定了向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等特定关系人行贿的犯
罪。2016 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进一步对行贿罪“入罪”与“出罪”的具体情形以及量刑情节进行解
释。2021 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
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受贿行贿一起
查作出指导性安排和部署。2022 年12 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
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以“遏源”“断流”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
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2023 年12 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加大刑事追责力
度,进一步调整、提高了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等相关贿赂犯罪的刑
罚。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体现了惩治受贿行贿在方式手段上的深
化发展,受贿行贿一起查的规范化法治化特征更为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