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两个维护”不到位;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
问题的言论: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组织或参加宗
教、迷信活动;组织或参加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在国(境)外或涉外活
动中有政治问题言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失职失责;违反党的
政治规矩。该章共 28 条,新增 2条,修改 12 条。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
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在第五十六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
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
为由原来的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对党员领导干部
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将搞
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
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加重处分情形。三是始终对党忠诚老实,维护
党的团结统一。在第五十四条增写对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
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
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在第五
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
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
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
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二)以案为鉴,得出启示
案例一:政治方向出现偏差的典型案倒
1935 年6月,党中央率领的中央红军同红四方面军会师后,党中央根
据当时形势确定了北上建立川陕甘根据地的战略方针,但张国焘不赞成党中
央的方针,并在军中散布对党中央的不满情绪。同年 10 月,张国焘公然另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