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自信中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确保 X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
发展。
理解和把握“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大一统”理念,处理好党的领
导与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大一统”理念是贯
穿中国历代政治格局和思想文化的主线之一,更是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的重要纽带。我国自古是一个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要
实现“六合同风、九州共贯”,没有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力量引领是办不到
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古人讲的'六
合同风、九州共贯',在当代中国,没有党的领导,这个是做不到的。”因
此,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中华传
统文化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包括司法
工作在内的党和国家事业全过程各方面。具体到司法审判工作,要求人民法
院必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党的领导发挥整体性的
引领、管理、监督、保障作用;同时,要坚持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决
不能把“讲政治”庸俗化,防止把“服从组织”变成“盲从领导”。
理解和把握“民为邦本”的价值观,处理好能动履职与被动司法的关
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人命、人心、人力的思想源远流长,积淀形成
了“以人为本”“明德慎罚”等司法理念和原则。这些理念和原则由中国共
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至
上”“以人民为中心”等鲜明立场,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
征。反映到司法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司法为民”“为人
民司法”为基本价值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人民法院能动履职,主动追
求和保障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坚持裁判居中、立场不居中,正确
处理司法中立性与人民性的关系,在客观中立、公平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