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检查结果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享共用。
二是强化智慧监管。构建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
享、监管结果可追溯的智慧监管体系,运用远程监管、无感监管等手段,减
少涉企实地检查频次。未经批准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加对企业发展无益的考
评、评比、排名、创建等,不得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推行行政
柔性执法。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
化旅游、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出台《涉企轻微违法行为
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
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三张清单”,并动态调整,及时向企业公开。
四是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除危化品、特种设
备、疫苗等特殊领域外,实行免检制度,非必要不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
由企业自行核查、自行整改,建立退出机制,对 XX 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
态调整。非行政执法检查、调研、会议、评比、考核等需要进驻企业或需要
企业配合的事项,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五是实
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和生
态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容
错机制。审慎采取限产、停产等应急管理措施。
(三)坚持“闭环管理”,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一是完善企业服
务专员制度。各级各地涉企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企业首席服务官,并确定专人
为企业服务专员,联系方式应主动在“XX 企通”平台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
新。在收到企业提出的需求后应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第一时间主动对接
和沟通,了解核实情况,认真研究办理,结果及时回应反馈。二是提供涉企
帮办代办服务。统一公开帮办代办事项目录,企业提出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
项(包括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投资审批、年检年审、资质认定、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