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就应当同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的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法治的重要
作用。
这一次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重要举措和任务要求中,就有许多都
涉及到了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撰以及相关授权批准等工作。对
立法工作也提出了许多的新要求,需要通过深化立法领域的改革来做出新的
回答。比如说决定在相关部分就明确提出了一些重要的立法和修法的任务,
包括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
法,还要修改监督法、监察法以及编纂生态环境法典。那这就要求我们要积
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
对于深化改革需要制定的法律法规,我们要及时的制定出来,对于实践
经验还不充分,需要先行先试,探索积累的事项,我们可以依法作出授权决
定。通过授权决定来保障改革先行先试能够依法有序地进行。而对于不适应
改革发展要求的现行的法律规定,那就要及时的修改完善或者依法予以废止
掉。那对于相关改革决策已经明确,需要多步法律作出相应修改的事项,可
以采取打包修改的方式来一并去处理。对于需要分步推进的制度创新举措,
可以采取决定加立法,或者决定加修法等等这些方式。也就是说可以先依法
作出有关决定,再及时部署和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
通过这些举措来答到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
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的这个要求。这是我们二十
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法制的一个重要的论述。此外,二十届三中全会还提
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那这个重要命题实际上是具有重要的
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我们从理论上来看,党的十八大就已经明确提出法
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那这个表述就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条
件,提升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性。而 2020 年11 月16 日中央全面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