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分管、不少于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确保了电动自行车通行管
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方位”“多形式”,扎实开展宣传工作。
根据《xx 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多
措并举,积极推进《条例》在全区落实。2022 年以来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上一
堂交通安全专题课堂等方式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户进行广泛宣
传,自《条例》下发以来累计进学校、社区、农村宣传共 272 次,与电动自
行车销售商签订承诺书 40 余份。充分利用“xx 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
传媒介,共印制了各类相关宣传单和宣传手册 14 万多份,发送安全提示信息
计18.26 万余条,让老百姓了解我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
(三)多部门联动,使《条例》在 xx 取得实效。
一是职能部门严把生产、销售质量关。我区现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1
家,电动自行车配套电机生产企业 1家,均已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职能部
门围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生产资质及电动自行车违法销售和非法改装行为
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者是否取得相应生产资质,是否符合强制性认
证要求,是否存在超认证范围生产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同时,严厉查处经营
者销售不符合标准、未获得CCC 认证或假冒 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
行为。《条例》实施以来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 43 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
书36 份(立案查处 3家,目前正在办理之中)。二是部门协作,建立电动自
行车全链条管控机制。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动机制,将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督
检查与公安交管部门车辆挂牌、道路执法有机结合,捕捉辖区电动自行车领
域违法违规线索。公安交管部门在车辆挂牌或道路执法中发现销售非标电动
自行车或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与市场监管部门无缝对接,建立电动自行
车全链条管控机制。至2019 年7月15 日以来,全区共有 xx 辆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