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交流交融方面持续用力,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文化惠民活
动。二是推动经济发展。2021 年全市 GDP 达573.6亿元,增长8%,增
速位居全区第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0%;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30 亿元大关,达到 31.3亿元;城镇、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46070 元和 19204 元。三是助力乡村振
兴。实施了一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大行动计划。先后启动了美丽边城
建设和百村振兴行动;完成了边境小康村建设任务;实施了城乡环境综合整
治工程、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无害化卫生改厕工程等项目;大力推广科技农
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四是深化对口帮扶。先后与湖北省、
武汉市、中粮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投入财政资金3.58 亿元实施扶贫
项目 54 个;帮助昌都市高定县争取到位资金1.5亿元、其他各类资金
1.7亿元;山南市贡嘎县易地搬迁安置点住房全部竣工验收;那曲市色尼区
实现脱贫摘帽;全市累计选派 96 名干部前往对口支援地区挂职支教、援医、
援藏等。
(三)以创建活动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果。一是强化民族区
域自治制度。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深
入推进“遵行四条标准”教规规范(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
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二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制定出台了《XX 市涉民族政策性事
项协调落实办法》《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
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成立了拉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拉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
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城办),从政法、网信等部门抽调专人集
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