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
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全面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深入推进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
然要求。长期以来,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规定散见于各行业领域法
律法规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国家层面没有对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
处分的程序等作出专门规定。2020 年出台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国有企
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由监察机关给予政
务处分和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的制度机制;明确由国务院及其相关主
管部门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有企业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
具体规定。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
督制约机制,统一规范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为打造忠
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
法治保障。
按照部署,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
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意见,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2024 年4月26 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
(二)《条例》的重要意义
1.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督约束。《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颁
布实施,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法律体系的重要完善。条例明确了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规定了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原则,为加强对国有企